而李成材也不讳言什么,直接解释道:“兄长不妨想想,他现在就这么做了,又能有什么后果?兄长能把他怎样?”
“这……”李成梁嘴角一抽,心头暗恨:去你娘的,好像真不能把他怎样?
这事吧,首先高务实占理,他发了牌给复州,让李如桂去开会,而李如桂不仅没去,还在没有他这个直属上官的同意下带人“从征”了。
这里头李如桂犯了三个大忌:一是无视上峰命令;二是擅离职守;三是他跳过了兵备道而直接服从总兵的调遣。
按照理论上来说,前两条的罪责更大,以大明的规矩来说,至少够得上一个“不谨”,如果要惩罚,通常是“冠带闲住”。
但实际上,第三条大忌的罪责反而更严重,因为兵备道的设置本身就是“督抚-兵备”体系下,为了限制总兵、分权总兵而设置的,作为卫所指挥使,没有经过兵备道的同意而直接奉总兵之命行事,这是朝廷绝对不能容忍的!
因为这意味着文官统兵权的丢失,意味着该总兵出现了失控的迹象!
所以这件事高务实完全占理,而李成梁别说反制了,甚至自己还要赶紧想办法撇清关系,把自己从里面摘出来。
他唯一觉得庆幸的就是当时因为足够自信,没有让李如桂带卫所兵马从征,而是叫他只带家丁就够了。
这一条给了他自辩的机会,也给李如桂减罚的机会——你看我虽然自己去了,但我没带兵啊,我这么做只是奉了伯父之命,并不是奉总兵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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