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这支明军却不是这样使用兵力的。
莽机挝看得分明:明军整体上来说似乎形成了一个品字形布局,前方的口字是个横向的长方形,相比于后方的两个口字,这个顶在前方的阵容格外巨大。
后方的两个口字远小于前方这个,但此时离得较远,天色也还没大亮,莽机挝看不十分分明,根据经验来说,很可能是骑兵——否则不能解释为何人数那么少。
莽机挝认为后面的两个小口字暂时不必考虑,因为既然是骑兵,人数又如此之少,那么功能无非两种:一是在主力接战之前进行侧翼骚扰,二是主力分出胜负之后负责从侧翼冲突而入,扩大战果或者掩护撤退。总之骑兵太少的时候,面对阵容齐整的步兵,优势也谈不上很大,何况缅军还有象兵。
至于明军的主力,那个大口字所摆出的阵型,莽机挝认为只要付出约莫五百人左右的伤亡就能击败——按照冲锋速度而言,死五百人足够冲到他们面前了。
于是莽机挝毫不迟疑地下令:“整队,保持阵容逼近至三百步,然后发起冲锋!”
目前没有火枪能打三百步,这是莽机挝在雷迪队长处得到的答复。三百步,约等于后世的一百五十米——滑膛枪时代的子丨弹丨并非不能打这么远,但打到这个距离的子丨弹丨已经没有多少杀伤力了不说,子丨弹丨本身也会因为精度不够,早就不知道飞到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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