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剑点点头,笑道:“阿姨,知非,这件事别让小杨知道,我们出来说话,现在安全了。”
两人跟着欧阳剑来到了走廊偏僻处,欧阳剑笑道:“阿姨,你心里会有阴影么。”
谷美珍微笑着摇摇头,笑道:“我很轻松,我看见这张脸就想让她死,我以前也是个戏迷,就因为她,我从此不看戏。”
“阿姨,你是怎么做到的,怎么想到的。是不是有人告诉你。”
“没有,我也没有想过结局是这样的,她让人对付我媳妇儿子。我就扮作李耘耕的样子吓吓她。谁知道会吓成这样。”谷美珍的宁静出乎了欧阳剑和肖知非的意料。
其实谷美珍有谷美珍的想法,就凭她说这句话,欧阳剑就可以抓住她,因为这句口供形成了有预谋的实施,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这里废话多几句,普及点法律也是作者的义务。
如果明知道对方会被吓死,或者有心脏病此类的疾病,前提是实施者知道,那么在法律上构成故意杀人罪。第二种情况就是明知道会吓死对方,但是还是要去实施,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第三种情况就是谷美珍说的,想着或许会吓人对方,但是并没有吓死人的主观意愿,认为不会被吓死,而结果就是被吓死了。那么就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自信的过失,也是有罪的。最后一种就是不知道会吓死,也没有特定目标,而结局把人吓死了,那么也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是跟前者不同的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这是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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