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岁我出生,生在帝王家。我父亲宋明帝刘彧三年前就当了皇帝,那我一生下来就是皇子啰。
两岁我被封为安城王,食邑三千户。就是说三千户人家、上万人都得给我缴税,这些人足以保障我一辈子衣食无忧。许多人奋斗一辈子都得不到的,我两岁就得到了。我一边尿裤子一边担任抚军将军,好些个老掉牙的将佐、长史都得毕恭毕敬跪着跟我说话,说话声音还得尽量轻声细语,因为我一听见起高腔就会被惊吓得哇哇大哭。
三岁,我父亲刘彧撑死了,我大哥宋后废帝刘昱当了皇帝。我又被封为扬州刺史,成为省部级高官。
五岁,我的官职晋升为车骑将军、都督南豫二州诸军事,兼任扬州刺史。实际上,我是车也不会驾,马也不会骑,既都不了督,也刺不了史。这一年我很不愉快,因为我的皇帝大哥又赏赐了我一支乐队,敲锣打鼓,吹笙打镲,把我吵得快要疯掉了。我大发雷霆,搞得大家面面相觑,谁也不知道我是从哪儿冒出来的这股无名之火。也就是那一年,作为皇子、王爷、将军、都督、刺史,我头一次下了那道命令:公众场合禁止大声喧哗!
我七岁那一年,萧道成掌了权。我的皇帝大哥刘昱用骨箭代替铁箭,朝萧道成肚脐眼儿里射了一箭,把萧道成惹恼了。这时候萧道成已经有了废掉我大哥刘昱的念头,不过他还不敢自己当皇帝,那就需要扶植起来一个可以替他当傀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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