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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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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是一份荣誉,却因“健笔”和“贱.逼”读音非常接近,让林宥伦对这个称号十分的不感冒,甚至不允许身边人提起这事。

眼看着在《明报》比在录像厅时候还要清闲,而且每天坐在办公室里都没什么事情,林宥伦便提出要在家里办公,有什么事都可以通过电话和传真联络。

金镛在这方面倒是表现得很大度,大笔一挥就同意了林宥伦的要求,而这其中多少也是因为他把林宥伦“诓”到《明报》做副主编这么久,一分钱的工资也没给林宥伦发过。

拿金镛的话说,给林宥伦的工资太低,对不起他“才子”的名头,给的工资太高,报社里真正做事的人又难免会有意见,所以干脆就不发了。

其实这只是一个推辞,金镛的“抠门”在报界是出了名的,不干什么事就想从他手上白领一份工资,就是林宥伦也不行。

不用朝九晚五的上班,林宥伦生活越发闲适起来,晚睡晚起便成了常事。

这天一大早,被母亲敲门喊醒,林宥伦抓过床头的闹钟一看,才8点钟,翻了个身准备继续睡,砰砰的敲门声又响了起来。

林宥伦穿着睡衣过来开门,看他哈欠连天的样子,陈惠晴便知道他昨晚又熬夜了。

“赶紧洗个冷水脸清醒一下,汤已经煲好了,你得趁热送过去。”

母亲的话让林宥伦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什么汤煲好了?还要趁热送给谁?

“阿红啊,她最近不是一直在忙着帮你拍戏吗?我知道拍戏很辛苦,所以特意给她煲了汤。”香港人最喜欢喝汤,几乎每个女人对煲汤都很有研究。去看望别人的时候,手上拎一钵煲好的靓汤,比带任何的礼品都显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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