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同龢在京师做官,但是老家还是有家族的,这张纸就是状告他的一个小侄子,伙同乡间几个官绅家的紈绔子弟,居然轮#了一个十六岁的乡下丫头!
这可是重罪,自古轮的都是极其重的罪过,这比一个人干罪过要重百倍,大清律里面这种罪过是必须要死的!
可是这件事翁同龢居然毫不知情,而看看时间居然是前年的事情了!
当地官府还有那些紈绔家族,为了给翁同龢拍马,所以勾连在一起花银子就把这件事儿给平下来了。
受伤害的小丫头家里得到了十亩水田还有几百两银子,逼著他们不敢告状,就吃了一个哑巴亏!
这小丫头家得到了银钱,干脆就把闺女嫁到了几百里外的一个穷破落户家!
而这穷破落户贪图嫁妆也就缩脖子认当王八了,三十五岁的穷光棍,娶到了一个十六岁娇滴滴的小美人!
能让翁家子侄动心的女孩子,肯定是有几份绝色的!
按理说,这穷光棍三十五岁了得到这么一个漂亮的媳妇,还有一笔不菲的嫁妆,你就好好过日子吧!
结果不!这东西,居然还拿捏评№,嫌弃沼喈孩子不干凈,乡里有风言风语,就天天的打骂虐待!
最后这小姑娘不堪虐待,直接跳河自尽了!
而这一切始作俑者,就是这翁同龢家里的子侄,跟他可是正经一个血脉的!
“啊!这是叶困我一生的清名啊……这是威胁我!”
翁同龢终于明白了,那些人开始动手了,开始用他家族里的丑事抹黑自己,今天这就是赤果果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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