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那年,我发现养母怀孕了,她和养父是那般激动,见到他时是那般的警惕戒备,恐惧又嫌恶,他们让他滚,说他是怪物,让他永远不要再回来了。
于是我走了,也正式打开了属于我人生思想的大门。
当天晚上,我趁着养父母熟睡时,去了厨房拿了一把锋利的杀猪刀,轻轻的潜入了他们的房间,动手杀了他们,然后吃掉了他们的心脏。
那一刻,心中满满的幸福和满足感,让我觉得异常的安心,那种感觉,是五岁之后再也没有体会过的。
于是我更加坚定的相信了父亲的话,这世间,真正要留住一分情,一个人,那就要吃入腹里,才算是真正的属于自己,永远都不会消失离开……
之后我又过了三年颠沛流离的生活,直到在涟城相邻的临城被凤七找到,他问我想不想跟他走,从此虽然辛苦,虽然会有死亡,可是只要自己努力,就能衣食无忧,甚至一步步走上强者之路,让任何人都不能轻易欺负我。
于是我同意了,我跟着凤七走了,不是因为什么衣食无忧,甚至人上人的强者,而是我厌倦了一个人,既然有人愿意收留我,那么做什么我都愿意,只要这个人不会抛弃我,不会无视我。
原本我以为凤七带着我离开,我今后要跟着的人就是凤七,却没想到,我真正的主人,家人,朋友,不是凤七,而是另一个人。
那个地方名为无名居,里面有着很多和我年纪相仿的孩子,他们全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儿,当我站在他们其中,我就已经知道,这里是专门收养孤儿来做事情的,很有可能都是些见不得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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