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田一击不中,心情变得有些糟糕,而更糟糕的是他看到拦下自己的居然还是一介女流,冷哼一声,“现在的道场也堕落了吗,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收,简直不像话!”
对面的年轻女子闻言却是不落下风,开口道,“依我看长州藩才是每况日下,堂堂武士却只会在街上欺负小女孩儿。”
山田的脸色沉了下来,心头杀机涌动,语气森然道,“女人,你这是在侮辱我长州藩的武士吗?”
和大多数人印象中不同,江户时代幕府对于武士的限制已经多了很多,不能只是因为不高兴就砍了平民,根据德川吉宗在1742年颁布了《公事方御定书》71条,武士只有在名誉受到无礼行为的伤害时才有“切舍御免”权(砍人免刑)。
而且对于无礼行为规定的也很详细,首先绝大多数情况你只能砍自己大名领地上的平民(同时你的大名也不喜欢自己的平民被砍),在江户和京都一带砍人风险很大(甚至还有热衷极限运动的江户平民故意挑衅武士),其次不能翻老账,昨天被侮辱今天才去砍人是不行的,再次,如果对方道歉,你也不能再去砍,另外武士在砍完人后还必须接受相当繁琐的调查问询,一旦发现所报不实,立刻会被剥夺武士的身份,当然,如果没有目击者或者是跑的快的浪人又是另一个问题了。
所以严格来说,之前山田去砍那两个卖烤鳗鱼烧的小姑娘也很勉强,如果他不是今晚喝的比较多,大概率是不会抽出自己的太刀的,尤其还是在光天化日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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