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我要是能赶在任宇飞遇到蓝月之前遇到她,那该多好啊!即便最后蓝月没有爱上我,我也可以轰轰烈烈地去追求她一次!
徐志摩不是说过么,人的一生中,至少该有那么一次,会为了某一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她爱我,只求在我最好的年华里遇到那个人!
而张爱玲却说,一段成功的情缘,应该具备三个条件,对的人,对的地点和对的时间。三者缺一不可!也许我和蓝月缺少的就是最后一个环节!
蓝月在遇到我之前就遇到了任宇飞,最不该的是,她还爱上了他!
否则,蓝月也许会成为我沈默的恋人!阿姨貌似很喜欢我,我追求蓝月的话,她很可能会支持我的!在这一点,我比任宇飞显然更占优势!
想到这个时,我突然灵机一动!
要拿下一桩业务,需要在客户阵营里发展自己的内线,那么,要拿下一个女孩,岂不是同样需要在对方阵营里建立内线?
很多人要追一个女孩,不就是从对方的闺蜜那里打开缺口的么?我不认识蓝月的闺蜜,但我现在已经认识了蓝月的妈妈!妈妈岂不是比闺蜜更有发言权而且更权威?
而且,跟做业务相同的道理,对于同一桩单子,就算竞争对手似乎已经稳操胜券,难道就这样心甘情愿地放弃吗?
只要竞争对手没有跟客户签合同,只要喜欢的女孩没有跟别的男人去领结婚证,对于我,难道就这样心甘情愿地放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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