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面前并没有纸,所以所写的字并不是落在纸上,而是在一片被抚平了不知道多少遍的白沙上写画。
我是不知道第N眼,才转换心思看他写的内容的。
在那之前,我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他手里用来写画的‘笔’上。
普通人看来,那就是一团血淋淋的肉。
可在我这个正统的医科生看来……而且是如此近距离的看,通过那块血肉表面并不怎么明显的暗纹脉络,轻易就认出,那特么不是什么猪肉狗肉牛肉羊肉,而是一颗人类的心脏!
我仍然看不到对方的具体样貌,特定环境下,就只看见他从裹尸袋里伸出的一只手,一只有着在我看来,有着各种物理原因造成数道伤痕的手。
这只左手攥着一颗人心,以心尖做笔锋,在粗糙的白色砂砾上写画。
单只是看这画面,我就觉得心脏外头……至少是心尖连带的下半截,像是被一张用来打磨事物的粗砂纸包着一样难受。
当注意力转移到对方所写的内容,我更是一阵阵头皮发炸。
滴着血的心尖,在白沙上落下的字迹,道道惊心,划划刺目。
那用人心作笔,白沙为纸所写的,反反复复,就只有一个字。
一个血红的——冤!
说实话,我不是很喜欢史胖子,甚至一度觉得,他就像是一只巨肥的蠢猫,被人为丢进了肮脏的下水道里。
我厌恶肮脏,可看上去,这只蠢肥猫却非但不算可恨,而且还是名贵品种,他要是被臭水淹死,我未必难过,但觉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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