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宝贝孩子被绑架了喔。听到阵内这么一说,我吓了一大跳。我今年28岁,还是单身,记忆中我没做过足以让我多出个私生子的豪放行为。
阵内将报纸递给我。
每天早上一到家庭裁判所,我便拿着廉价印章在签到簿上盖章,然后回到座位上听着一旁在看报纸的阵内说些无聊的话题。这就是我每早的例行公事。早上八点之前,办公室里除了我及阵内之外别无他人。这情况也是我工作时的固定景象之一。
“十六岁高中生,平安获得警方保护。”这个标题占据了报纸头版,但我完全不晓得曾发生绑架案。报上写着好像是付了赎金之后,这名少年才获释。
“我不懂报导管制是什么啦,但是事后才公布‘曾发生一桩绑架案’,这只会让人很困扰耶。”阵内一边拿耳括子清耳朵,一边抱怨道。“这就跟参加同学会时有女孩子说‘其实我以前很喜欢你’一样。这种话不当时说出来就毫无疑义了嘛。武藤,你说是吧?”
我充耳不闻。
报纸上面还刊登了少年获释后与双亲并排而站的照片。
我心想:原来如此,我认识这名少年。我记得很清楚,他是我在半年前负责处理的扒手案件当事人。
“对我们这些家裁调查官而言,曾负责调查的少年们就跟亲生子女没两样。”这是主任调查官小山内每次喝酒时一定会说的台词。
小山内算是我所任职的家庭裁判所中最年长的少年案件调查官,他总是能脸不红气不喘……,不对,应该是说他特别爱讲这种陈腔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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