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易容成赵如的样子,去赴奥兰的宴会。
说起来这年头也实在是没有什么娱乐活动,这些个读书人、膏粱子弟们晚上能够做的,也就是流连烟花之地。
在这年头,这无伤大雅。甚至还能说是有点儿风雅的事情。
大宋不知道多少风流名士,在烟花之地灵感乍现,创作出得以传世的诗篇。
当然,风雅指的是只找那些清倌儿作陪。
经常跟着奥兰厮混的这帮人里,能称得上是风雅的人,寥寥无几。
茶魁不管是容貌还是身段,都难有值得挑剔的地方。但赵洞庭,还是有些乏了。
这些年过来,没有审美疲劳都已经算是不错。再美的美人儿,他身边就有不少。
茶魁论气质,和乐婵她们比起来还是有些差距的。
但没办法,事情到这个地步,他不想错过奥兰的邀约。而若是让赵如去,又难免会露馅。
以赵如的性子,在这样的场合怕是会相当的不自在。那小子,简直没有遗传到赵洞庭的半点风流。
雅间。
一如既往的热闹。
但这回,赵洞庭注意到奥兰是带着本书来的。他郑重将这本书放在桌上,视若珍宝。
赵洞庭现在认识些西方的文字,赫然发现,封面上竟是“神经”两字。
神经……
这应该是和前世“圣经”差不多的东西吧?
奥兰这是想搞什么把戏?
他也不动声色,只是和茶魁闲聊,和旁边的人喝酒畅谈。俨然一副已然完全融入他们中间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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