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达琳睡了五个小时,睡得很苦,深更半夜醒来,是被梦吓醒的。她咬住床单的一角,两只手掌紧紧捂住耳朵;她在等,想看看自己是否真的醒了,是否摆脱了梦魔,没有羔羊在厉声地叫,一片静默。当她清楚自己是醒了之后,她的心跳慢了下来,可她的两只脚却不肯在被子底下安安稳稳地呆着不动。一会儿工夫之后,她的脑子里就要翻江倒海,这一点她清楚。
当一阵强烈的愤怒而不是恐惧从她身上穿过时,她的情绪倒是获得了一种缓和。
“混蛋!”她说,一只脚伸出被外,伸到空中。
在整个这漫长的一天当中,奇尔顿扰乱了她,马丁参议员侮辱了她,克轮德勒责备井撂开了她,莱克特医生奚落了她,而他沾着人的鲜血逃脱,又使她感到恶心,杰克-克劳福德也劝阻她不叫她继续干下去,可是,有一件事最刺痛她的心:作贼。
马丁参议员是个母亲,实在也是迫于元奈,而她又讨厌警察们那爪子去乱翻她女儿的东西。她倒并不是有意要那么指责她。
尽管如此,那指责还是如一根滚烫的针,刺进了史达琳的心。
史达琳在孩提时代就受到教育,知道偷窃是仅次于强奸和谋财害命的最卑贱、最可鄙的行为。有些过失杀人罪都比偷窃要可取。
她小时候曾在一些社会慈善机构里度过,那里面几乎就没有什么奖赏品,许多人挨饿,即使在那样的境况下,她还是学会了憎恶窃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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