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各有各的房间。他们都有七十左右年纪,或者甚至已过了七十。他们都还自得其乐——当然是傻里傻气的。我知道这话听起来有点混,可我并不是有意要说混话。我的意思只是说我想老斯宾塞想得太多了,想他想得太多之后,就难免会想到象他这样活着究竟有什么意思。我是说他的背已经完全驼了,身体的姿势十分难看,上课的时候在黑板边掉了粉笔,总要坐在第一排的学生走上去拾起来递给他。真是可怕极了,在我看来。不过你要是想他想得恰到好处,不是想得太多,你就会觉得他的日子还不算太难过。举例来说,有一个星期天我跟另外几个人在他家喝热巧克力,他还拿出一条破旧的纳瓦霍毯子来给我们看,那是他跟斯宾塞太太在黄石公园向一个印第安人买的。你想象得出老斯宾塞买了那条毯子心里该有多高兴。这就是我要说的意思。有些人老得快死了,就象老斯宾塞那样,可是买了条毯子却会高兴得要命。
他的房门开着,可我还是轻轻敲了下门,表示礼貌。我望得见他坐的地方。他坐在一把大皮椅上,用我上面说过的那条毯子把全身裹得严严的。
他听见我敲门,就抬起头来看了看。“谁?”他大声嚷道。“考尔菲德?进来吧,孩子。”除了在教室里,他总是大声嚷嚷。有时候你听了真会起鸡皮疙瘩。
我一进去,马上有点儿后悔自己不该来。他正在看《大西洋月刊》,房间里到处是丸药和药水,鼻子里只闻到一般维克斯滴鼻药水的味道。这实在叫人泄气。我对生病的人反正没多大好感。还有更叫人泄气的,是老斯宾塞穿着件破烂不堪的旧浴衣,大概是他出生那天就裹在身上的。我最不喜欢老人穿着睡衣或者浴衣。他们那瘦骨磷晌的胸脯老是露在外面。还有他们的腿。老人的腿,常常在海滨之类的地方见到,总是那么白,没什么毛。“哈罗,先生,”我说。“我接到您的便条啦。多谢您关怀。”他曾写了张便条给我,要我在放假之前抽空到他家去道别,因为我这一走,是再也不回来了。“您真是太费心了。我反正总会来向您道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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