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年前有一个中国农业专家代表团拜访英国,主人带他们参观英国农村。农业专家看完机械、麦田、肥料、谷仓和马厩后,留下深刻的印象,但他们对农家现代化的舒适便利设备更是感兴趣。这时其中一人问:“这一切都好得很。可你们的农民住哪里?”
这个天真的问题一提出,没多久中国人很无知的消息就四处传开。
但并没有太多西方人了解,自己的天真可以媲美中国人。我们看到书籍出版,专家在广播和电视上辩论,仿佛中国的领导人和农民之间已存在法律及商业的联系,让蒋介石和毛泽东可以有条有理处理国事,而中国之所以数十年混乱动荡,原因在于领导人无法无天。他们如此认定时,不仅忽略中国历史的真正本质,也昧于西方历史的一些细节。事后回想,那位中国农业专家提出的问题并不笨。西方人有理由可以知道,这个问题可以提供了解东西差异的关键之处。
在英国历史上,佃农的前身是农奴,也就是附属于田庄庄主的奴隶。在14世纪的黑死病之后,由于劳力短缺,他们设法解放自己。但是,大多数没有取得耕种土地的所有权,无法成为“自由农”(原注:事实上,“自由农”和“租地农”远比此处所讨论的复杂,但对一般读者而言,粗略的概念比精确的定义有用多了),也无法和地主重新签约界定彼此的关系,当不成“租地农”。大多数人成为“官册农”,有些像违建户,依原始的官方清册享有土地的权利。依不成文法的原则,土地不可以让与,但使用者的权利仍然受到承认。因此官册农的地位就成为数百年来的棘手问题。有些官册农仍对地主提供封建时代的义务,但义务上至兹事体大者,下至“盛夏的一朵玫瑰”等琐事。有些义务已转换成现金,在通货膨胀的时代,租金可能缩水成象征性的金额。地主和官册农的斗争持续进行。地主曾试图赶走官册农,或是强迫他们根据对当前物价的调适而签订有期限的租约。如果顺利调高租金,都是以“侵入罚金”的形式,是法律上的新名词。迟至17世纪初,爱德华·科克(Edward Coke)还宣称,如果官册农已善尽义务和服务,“就让地主皱眉头吧,官册农一点也不在乎,因为他知道自己安全了”。这声明本身证明当时弥漫的不确定气氛,否则身为法院院长的他没有必要发布这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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