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春天,我和弗雷德·索尼克·史密斯[1]离开纽约去开始新的生活。我们一度住在布克凯迪拉克旅馆的一个小房间里,那里尽管很空,却是底特律市中心史上有名的酒店。我们除了他的吉他和我最宝贝的书跟单簧管以外别无他物。就这样,我像和初恋爱人时那般,跟我选择的最终的男人一起生活。对于成为我丈夫的这个男人,我只想说,他是人中之王,人们爱戴的王。
告别对两人而言都是艰难的,但对我来说是时候开始自己的生活了。“那咱们呢?”罗伯特突然问道,“我妈还以为咱们结婚了呢。”
我真的没考虑到这个。“我想你必须得告诉她咱们又离了。”
“我不能那么说,”他坚决地看着我,“天主教徒是不离婚的。”
在底特律,我坐在地板上为罗伯特的摄影集《Y》写着一首诗。他给了我一束鲜花,一沓我已钉在了墙上的照片。为他,我写下了关于造物主的创作,还有那神授的权杖和被遗忘的元音。我重新过起了小市民的生活。新生活将我远远带离了我所熟知的那个世界,而罗伯特始终在我的意识里:在只属于我的宇宙学里,一颗星图上的蓝星。
[1] 弗雷德·索尼克·史密斯(1948—1994),曾是美国MC5乐队吉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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