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3日
一个不会从生活中寻找并发现乐处的人,生活的意义就丢掉了大半,这样的人得到的再多其实都是少的。这样的人,往往也是自私的,干巴巴的,不为人喜欢的。相反,有一种人,他们常常可以在困难和苦楚中找到你意想不到的乐处,并由这种乐处悄悄地滋润着他们的生活、心灵。对我来说,这种乐处多半藏在书本中,也正因如此,我对书籍的爱变得越来越宽广而深刻。爱到深处人孤独。越是孤独的感受,显出几分怪诞不足为奇。
说真的,我对书的爱惜几乎有种病态,比如我从不用没有洗净的手去碰书,买书,我不买那些卷了角或有斑迹的书——这些书就让不爱惜书又需要看书的人去买吧,反正我是不要买的,哪怕是本绝版书。书到了我家里,无异于到了宫中,红木书橱使任何一本廉价书都变得华贵,在干燥的石灰粉和臭香臭香的樟脑丸的保护下,它们又变得娇气。但无需担心,因为石灰粉和樟脑丸都是足够的,也没有过期。每个星期六上午十点,我书房的那方窗户总是准时地传出电机转动的嗡嗡声,有人以为我是在为周末的约会塑造发型,其实我是在给书打扫卫生,嗡嗡声是一只造型像松鼠的吸尘器发出的,不是吹风机。
有一次——那还是几年前的事,我的一个老战友带女儿来城里看一位歌星演唱会,正好是星期六,两个人一“老”一少,我如果仅以给书打尘之由而不陪她们去,那真不知老战友会怎么想我。于是就陪了。出门和回来的路上,我都在想,今天我没有给书打尘,晚上不管怎样都要抽时间补上。但回家后,我吓得头发都竖起来了:金鱼缸打落在地,碎成几块,金鱼们在经历了痛苦的挣扎之后无一幸免,色彩斑驳的尸身,像花瓣一般悲壮地摊躺在地板上,几本我正在看的书(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爱伦·坡的书)好像刚从倾盆大雨中跑回家,正累得趴倒在地上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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