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唐李白》简体版所写的一篇序文
李白的确只是一个引子。他一生行事太多可疑非理之迹,所以正好牵引出许多历史的问题。首先,我一直记得三十年前当兵时读《太平广记·卷二百一十·画》,有一段记载,仅有的印象是:薛稷……文章学术名冠当时……会旅游新安郡,遇李白,因留连……”这一景令我印象深刻,原因无他:我书学褚河南,薛稷亦书学褚河南;我对李白诗的来历又一向好奇,没想到这两个人居然在新安郡碰过头。
可是日后读《李太白全集》,至卷三十六附录,却有编者王琦这样的一段按语:“按薛稷本传,稷坐窦怀贞事赐死,开元元年七月中事也,是时太白年甫十五,未出蜀中,安得与稷相遇于新安郡?盖传闻之误也。”
事实上王琦也搞错了,李白在薛稷死的时候只有十二岁,还够不上十五。然而为什么会说这两人遇见了呢?复查《太平广记·卷二百一十·画》,原文如此:
薛稷,天后朝位至少保,文章学术名冠当时。学书师褚河南,时称“买褚得薛不落节”。画宗阎令(按:即阎立本)。秘书省有画鹤,时号一绝。会旅游新安郡,遇李白,因留连。书永安寺额,兼画西方像一壁。笔力潇洒,风姿逸发,曹、张之雅也。二妙之迹,李翰林题赞见在。又闻蜀郡多有画诸佛、菩萨、青牛之像,并居神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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