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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手头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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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望道先生提倡手头字,我很赞成。现在我来谈谈自己对手头字的种种因缘。

我家自洪杨以来,以开染坊店为业。我十来岁时,每逢年假,店忙的时候,被母亲派到店里去帮忙。所谓帮忙,原不过做小老板在店里玩玩,但因此学得了染店账簿上所惯用的种种简笔字,例如“三蓝”,他们写作“三”,不过字最后一笔下面打一个弯曲。“二厘”,他们只在“二”字的下一画上拖一撇,其余不胜枚举。染坊店里的学徒们,没有认识“蓝”、“厘”等的本字,却能自由应酬主顾,用靛泥做的粉笔在大布绵绸上标记姓名丈尺和所欲染的颜色,这在我觉得奇怪。更使我奇怪的,是主顾的姓名的记法。我们的主顾几乎全部是不识字的农人。姓名大都以声音为主,不讲字眼。譬如一个农人走上门来,从篮里抽出一段布来向柜台上一掷。伙计便接了量尺寸。嘴里喊道:“三丈二!”接着又问,“二厘头?”农人大概会点头。因为他们这种布大概都染这种颜色,不必像上海老正和染厂地拿出数百种颜色的样本来请顾客挑选的。最后问:“啥名字?”回答的声音是“Wan Foo Sen”。伙计就写“王福生”。有时生意空,再添问一句,“草头黄?三画王?”这很稀奇,一字不识的农人,居然也会决然地回答“三画王”,或者“草头黄”。其实他不会写,只是别人教他,他硬记着,有人问他,他就说“我姓三画王”。所以姓不完全以声音为主。至于名字,就完全重声音,伙计不会向他讨卡片看,也不会顾虑他是“复孙”或“馥荪”,一定是“福生”无误。而且福字可作简笔写,像蜡烛台上所雕的。我在店里学会了种种简笔字,觉得很便当。后来到学堂里,应用在“默书”课中,把“青出于蓝”写作“青出于”,把“聖人出而黄河清”写作“圣人出而黄河清”,曾经吃先生的骂。他说:“你倒不写青出于卅?”“你将把聖人当作怪人了!”以后我就不敢再写简笔字,直到现在为止。这是我对手头字的第一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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