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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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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阿布德尔·哈德拜卖命,是我第一次真正学习组织性犯罪。在那之前,我不过是个挺而走险的家伙,干些愚盆、儒弱的事,好满足愚春、儒弱的海洛因瘾,然后亡命天涯,靠着有一搭没一搭的买卖赚取微薄佣金。那些事虽然算犯罪,而且有些是重罪,但在我拜哈德拜为师之前,我从来都称不上是个罪犯。在那之前,我是个犯过罪的人,却不是罪犯,这两者之间是有差别的。那差别,一如人生中大部分事情的差别,在于动机和方法。在阿瑟路监狱所受的折磨,给了我跨过那条界线的动机。比我还精明的人,走出那监狱后,可能会立刻逃离孟买。我没有,我不能那样做。我想知道是谁让我身陷牢狱,为什么要那么做。我要报仇。最万无一失、最快速的报仇方法,就是加入哈德拜的帮派。

他指导我作奸犯科之术(首先就是把我派到那位巴勒斯坦人哈雷德·安萨里身边,学黑市货币买卖),让我知道如何才能成为我从未试过或想过的角色:职业罪犯。感觉不赖。在帮派兄弟的保护圈里,感觉还真不赖。我每天搭火车到哈德拜的住所,在眶当作响的火车上跟其他小伙子一起、把身子探出车门,任炎热的干风吹拂,心中满是狂野、不顾一切的自由驰骋快感。

哈雷德,我的第一位导师,他把自己的过去放在眼里的圣殿之火中,且以一块块破碎的心添旺火势。我在狱中,在战场上,在走私贩子、佣兵和其他流亡者厮混的巢穴里,见识过哈雷德这类的人。他们有某些共通之处:他们凶狠,因为最深的悲哀里藏着某种凶狠;他们坦率,因为他们遭遇里的真相不容他们说谎;他们愤怒,因为他们忘不了过去,或无法原谅过去。他们也很孤单。我们大部分人都假装生命中的时刻是可以与人分享的,差别只在于伪装得较成功或较失败。但对我们每个人而言,过去是座无人岛,像哈雷德那样不知不觉被流放到孤岛的人,则永远摆脱不了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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