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火车不到一小时,我就遇到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男孩,我花言巧语地哄骗他把我带回了家。我对他的父母说,我来自纽约州的北部地区,父母双亡,我想出来自己闯荡,在找到工作之前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他们对我说,我尽管住在他们家,要住多久就住多久。
我并不打算滥用他们的好意。我急于赚到一笔本钱,然后离开纽约,尽管我还不知道将来要去哪里,想做什么。
但我有一个明确目标:一定要在某个领域出人头地。我要到达某座山的顶峰,而且一旦成功,就没有任何人、任何东西能把我从那个顶峰驱逐下来。我不会犯我爸爸那样的错误。在这一点上我的决心是很坚定的。
很快,我就发现纽约这个大苹果并不是那么甜美多汁,即使在一个出生于本州的人看来也是如此。找工作倒不成问题。我以前在父亲手下做过仓库发货员、零售商店送货员,在文具店管理方面也积累了一些经验。我开始拜访一家家大文具公司,非常坦诚地介绍自己。我说,我只有16岁,是个中学退学生,但我对文具业务非常精通。我拜访的第三家公司的经理雇用了我,薪水是每小时1.50美元。我当时天真得很,以为这点钱就够我花的了。
不到一星期,我的幻想就破灭了。我意识到,每星期单靠60美元是不可能在纽约生活下去的,即使我住在最破烂的鸡毛旅店,吃自动售货机出售的垃圾食品,这点钱也不够我花的。更让我灰心沮丧的是,如今我在泡妞的游戏中只能干饱眼福了。在我认识的这么多姑娘看来,仅在中央公园散散步,吃一个从街头小贩手推车上买来的热狗,根本算不上是一个美妙的夜晚。我自己对这种无聊的调情也不感兴趣,而且我吃了热狗总爱打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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