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腐化是封建社会官僚政治的正常现象。念书识字,做八股,参加科举,侥幸得了一官,便千方百计弄钱,买田地,蓄家奴。官做得越大,弄的钱也就愈多。升官发财,是封建社会知识分子的人生哲学。“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两句话是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的。
另一面,官吏贪横,无止境地剥削,也就不能不迫使饥寒交迫的人民起而反抗,“官逼民反”,从进入封建社会以来,数以百次计的农民起义,官吏的贪污剥削是其原因之一。
为了缓和封建统治阶级和广大人民的矛盾,巩固统治基础,朱元璋对地方官贪污害民的,用极严厉的手段惩处,进行了长期的残酷的斗争。
对朝廷和地方的官僚奸贪舞弊,严重地损害了皇朝的利益的,朱元璋集中力量,全面地、大规模地加以无情的打击。洪武十五年的空印案,十八年的郭桓案,两案连坐被杀的达七八万人,其中主要是各级官员,追赃牵连到各地许多大地主,都弄得破家荡产,旧地主阶级的力量更进一步地被削弱了。
按照规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和府、州、县都得派计吏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收支账目,为了核算钱粮、军需等款项,必需府报布政司,布政司报部,一层层上报,一直到户部审核数目完全符合,准许报销,才算手续完备结了案。钱谷数字如有分、毫、升、合对不拢,整个报销册便被驳回,重新填造。布政使司离京师远的有六七千里,近的也是千里上下,重造册子还不要紧,问题是重造的册子必需盖上原衙门的印信才算合法,因为要盖这颗印,来回的时间就得用上个把月以至好几个月。为了避免户部挑剔,减省来回奔走的麻烦,上计吏照习惯都带有事先预备好的盖过官印的空白文册,遇有部驳,随时填用。这种方法本来是公开的秘密,谁都认为是合情合理、方便省事的。不料到了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忽然发觉这秘密,大发雷霆,以为一定有严重弊病,非严办不可,就下令各地方衙门长官主印的一律处死,佐贰官杖一百充军边地。其实上计吏所带的空印文册盖的是骑缝印,不能作别的用途,预备了也不一定用得着。全国各地方衙门的人都明白这道理,连户部官员也是照例默认的,成为上下一致同意的通行办法。但是案发后。正当胡推庸党案闹得很紧张,朝廷上谁也不敢分辩。有一个老百姓拼着死命上书把事情解释清楚,也不中用,还是把地方上的长吏一杀而空。当时最有名的好官方克勤(建文朝大臣方孝孺的父亲)也死在这案内,上书人也被罚做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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