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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王阳明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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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家训:《示宪儿》 原文

幼儿曹,听教诲:勤读书,要孝悌;学谦恭,循礼义;节饮食,戒游戏。毋说谎,毋贪利;毋任情,毋斗气;毋责人,但自治。能下人,是有志;能容人,是大器。凡做人,在心地:心地好,是良士;心地恶,是凶类。譬树果,心是蒂;蒂若坏,果必坠。吾教汝,全在是。汝谛听,勿轻弃。

译文

孩子们啊,听我的教诲:你们要勤奋读书,孝顺父母,敬爱兄长;要学习谦恭待人,一切要适宜和遵循礼节;要节制饮食,少玩游戏。不要说谎,不能贪利;不要任情耍性,不要与人斗气;不要责备他人,要懂得自我管理。能放低自己身份,是有志气的表现;能容纳别人,是有度量的表现。做人的尺度就是心地的好坏:心地好,就是好人;心地恶,就是恶人。这就如同树上的果子,它的心是蒂;如果蒂先败坏了,果子必然坠落。我现在教诲你们的,全都在这里。你们应好好听从,不可丢弃。

评析

这篇《示宪儿》就是后世所谓的《王阳明家训》,诞生于1518年,正是王阳明担任南赣巡抚的尾声。家训第一句“幼儿曹”中的“曹”字是“等、辈”之意,整句意为:孩子们。后面的话语,通俗易懂,完全就是向孩儿们说话的口气。诉说的对象正是他的儿子宪儿,即王正宪。

王正宪并非是王阳明亲生儿。1515年,王阳明年已四十四岁,但王阳明及胞弟守俭、守文、守章都没有儿子,王阳明的父亲王华只好选择将他三弟王兖的儿子王守信的第五子正宪过继给王阳明。是年,王正宪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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