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之后,囚车把我带到彭顿韦尔监狱。我的头发被剃得很短,使得我看起来像个慈善家。我的衣服和东西都被人粗暴地夺走,我被迫穿上粗织的乌褐色囚服,上面印着箭头—我宁肯每个箭头都从我身上穿过,也不想披着这套不合身的怪衣服。这身打扮简直是给悲伤戴上了小丑的面具。这粗糙的罪之象征使得痛苦加倍深化。然后,看守把靴子扔到宽大的接待室中间—后来的人被迫争抢剩下的几双。
监狱对我的称呼把我的真名掩饰了:我先是被“送出”来,现在我又被人“接收”下来:说实在的,我简直像个包裹。囚服后面写了个字母,我被人带着走过彭顿韦尔监狱的金属走道。然后,他们把我送入一间囚室,然后来了一个看起来很不友善的牧师,对我进行问答式讲道。他还给我留下两本小册子,我后来几个月里一再翻阅:一本是《皈依的高士威尔路清洁女工》—她的故事很有趣;另一本是《你这个流氓,你可怜的手指怎样了》,书中以欣赏的笔调记载摘麻絮的情形,作者对苦难一无所知,这一点和现代小说一样。
牧师刚走,随即又来了个学校老师。他问我会不会阅读—我告诉他说我不记得。他还问我怎么拼写“oxen”。我恭恭敬敬地把我的拼写交给他,因为我事实上已经没有什么感觉了。我正处在疯狂后的恍惚状态:这时就是把我放在手术师的刀下,我也不会叫出来。过了第一天晚上,我慢慢恢复了活力和知觉—但我还没有摆脱恐惧,因为我的活力是以恐惧的形式恢复的。我理解了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但到此刻,我才开始真正感受它;监狱的恶臭、囚室外煤气灯的忽明忽暗,还有标志着死亡和垂死的沉寂,这一切都在升腾着,压抑着我。我不敢叫喊出来,我甚至不敢在木板床上翻动。如果此时有人问我是谁,我会回答说:我是恶臭,我是半明半暗的灯光,我是寂静。前面三天三夜,我被恶心折腾得天翻地覆,我把头伸到木桶里,吐得天昏地暗,把过去的所有生活都吐出来了。正因为这个原因,我现在不在乎记述过去的个性;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我喜欢到处寻找伙伴,并向所有愿意倾听的人诉说:过去的个性减弱了,但更显得耻辱,因为它每天都从我身上一点点剥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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