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爱因斯坦经常阅读《圣经》,也谈论上帝,但他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信仰宗教的人。他信仰“斯宾诺莎的那个在存在事物的有秩序的和谐中显示出来的上帝,而不信仰那个同人类的命运和行为有牵累的上帝”。毫无疑问,他也强调宗教在道德和利他主义层面的作用。“人类有各种理由将高道德标准和价值观的宣告者们置于客观真理的发现者之上。”
这篇文章最初是用德文写成,发表于1930年11月11日《柏林日报》(Berliner Tageblatt)。有趣的是,它的英文版比德文版早两天,于1930年11月9日发表在《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
这里译自1953年德文版《我的世界观》,同时参考1954年英文版《观念与见解》。
人类所做的和所想的一切都与满足情感需求和抑制痛苦有关。如果人们试图理解精神活动及其发展,就必须牢记这一点。情感和渴望是人类一切努力和创造的动力,尽管后者可能会以非常崇高的形式呈现。那么,是怎样的情感和需求引领人们的宗教思想以及广义上的信仰呢?如果我们思考这个问题,便能很快发现,在宗教思想和经验的摇篮里,有许多不同的情感。在原始人那里,主要是因为恐惧,才唤起了宗教的观念。这些恐惧包括对饥饿的恐惧、对野兽的恐惧、对疾病的恐惧以及对死亡的恐惧。由于在这一生存阶段,人们对因果关系的理解通常很低,所以在人类的心里造出一些或多或少与自身相似的虚幻物来,并认为他们害怕的那些事情的发生取决于这些虚幻物的意志和行为。因此,人们试图通过世代相传的祭祀活动来取悦这些虚幻物,抚慰它们或者让它们对人类产生好感。在这个意义上,我称它为“恐惧宗教”(Furcht-Religion)。这类宗教,尽管不是由某个人创造的,但是一个特殊的祭司阶层已经形成,因而具有相当的稳定性。祭司阶层充当了人与人所怕之物之间沟通的调解者,并以此建立了自己至高无上的地位。在通常情况下,那些依赖于其他因素得以掌权的首领、统治者或者特权阶层,为了巩固其世俗权力,就把这种权力同祭司阶层的职能结合起来。要不就是政治权力的统治者和祭司阶层为了各自的利益而相互结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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