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选自美国哲学家、作家和出版家安申(Ruth Nanda Anshen,1900—2003)编辑的《自由及其意义》(Freedom, Its Meaning)一书。爱因斯坦用德文撰稿,古特曼(James Gutmann)将其译成英文。这里译自1954年英文版《观念与见解》(40~42页)。《爱因斯坦晚年文集》也收录了本文。
我知道,就基本价值判断进行争论是一件毫无希望的工作。举例来说,如果某人同意将人类从地球上灭绝作为目标,人们就不能在理性的基础上对此观点加以反驳。但是如果就某些目标和价值达成共识,人们可以就实现这些目标的方式进行理性的争论。那么,让我们指出两个目标,所有读到这篇文章的人大概都会同意。
1. 那些用来维持人类生命和健康的物质,应该用最少的劳动力来生产。
2. 对物质需要的满足的确是美好生活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但仅此还不够。为了获得满足,人们还必须根据个人的特点和才能,发展他们的智力和艺术才能。
上述两个目标中的第一个,要求促进一切与自然规律和社会过程规律有关的知识,也就是说,促进一切科学上的努力。科学上的努力是一种自然的整体,它们各部分之间以一种确实还没有人能预见的方式互相支持。但是,科学的进步却预先假定了所有结果和论断间享有自由流通的可能性,即在所有知识研究的领域内,享有言论自由和教学自由。我所理解的自由是指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一个人不会因为就知识的一般和特殊方面表达意见和论断,而招致危险或严重的后果。这种交流的自由对于发展和推广科学知识不可或缺,有重大的实际意义。它必须得到法律的保证。但仅仅有法律并不能保护言论自由。要是每个人都能不受惩罚地表达观点,还需要全民有一种宽容的精神。这种理想的外在的自由永远不可能完全实现,但如果科学思想以及一般意义上的哲学和创造性的思维要尽可能快地发展,这种理想的外在自由就应该成为坚持不懈地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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