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就算我无所不通,你也不会失业。这种事还是需要你来做,我是老板,不需要亲自动手做事。”何小白笑着调侃,一语点破了他们的处境。
因为他们都是雇佣兵,真正的老板只需要坐镇h市的私密别墅,等待他们九死一生,凯旋归来。
“魂虫选择附体残尸,一定已经感知到了故土已近。附在残缺之体,随波逐流,很快就会漂流到故土。
他虽然离家久远,近七百年。依然可以感受到故土的味道。”张三语气很得意,很有底气。
“好一个借尸还乡,第一个离魂还乡,应该会受到格外的优待,可以抢到一个优质胎。
胶囊里的几十位,即使回乡,也只能与本土亡魂同等待遇,排队进入轮回。
他是一个聪明的魂虫,将来投胎转世,也一定是一位有大智慧,大前途的人。”何小白感慨而谈,点评了抓准时机的那一只魂虫。
“30多年后,他会是印度总理,不应该叫领袖。他会带领人民走出民主陷阱,让他们摆脱愚昧落后,真正成为生命的主人。”张三这个牛逼吹得有点大,连他自己都感觉有点虚。
“2044年?真的假的?”开车的李四回头,疑惑地看着张三。
“我们应该可以活到那一天,你若不信,我们赌一块钱。”张三诡秘地笑了。
“三哥,我信。”何小白一脸严肃,郑重的表示了他对张三的信任。
呦呦呦——
一声凄厉的勾魂鸟的哀鸣,刺破了荒野独行的寂静。一颗血色花纹的蛋跌落前车窗,撞出了一摊粘糊糊的血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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