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11-22 16:15:33
第八十七章【二世当朝(3)】
对于这一段时期,可以说是秦二世统治期间的“白色恐怖”时期,我们来看一下史书上的有关记载:
“乃更为法律,务益刻深,大臣、诸公子有罪,辄下高鞠治之。于是公子十二人死咸阳市,十公主死于杜,财物入于县官,相连逮者不可胜数。”
—《资治通鉴》
此时的秦法,愈加严苛,最为审讯官的赵高,只要是大臣、各个公子犯了罪,必将重罚。对于秦始皇的儿子,扶苏早已被“赐死”,胡亥继位,之后的六公子、十公主在杜县被诛杀,十二位公子在咸阳被处死,他们的财产被没收,其中受到牵连被逮捕的人无法计数。以公子、公主之尊尚且不能保全,更何况他人。
在秦始皇的儿子当中,除了扶苏、胡亥,还有两位在史书上留下了姓名,一个是公子将闾。将闾他们兄弟三人被二世囚禁,使者前来问罪,罪名“不尽臣道”。对于这个罪名,公子将闾还为自己申辨,对于这种欲加之罪,将闾仰天大声呼救三声“天,吾无罪。”无奈,使者只不过是个传话人而已,将闾三兄弟的自杀,整个皇族都震惊,“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在中央君主专制的时代,面对手握绝对权力的秦二世,此时朝中的大臣能做只不过是望洋兴叹,明哲保身罢了。
俗话说的好:“识时务者为俊杰。”有着自知之明的公子高为了不连累自己的妻儿和家族中人,主动上书说:“以前先帝待自己甚好,我本来应该陪同先帝而去,但是却没有,这是我的不孝,现在请求让我陪同先帝,葬在骊山脚下。”秦二世非常高兴,准奏,而且还赏赐了十万钱。秦二世在称帝之后的数年内,将自己的兄弟姐妹数十人(约30人),全部诛杀殆尽,只剩下了自己一人。如此残害自己的手足骨肉,数量如此之多,手段之毒,这在后世的皇帝再难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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