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社会上老大们(当然不全是老大,也有混的比较好的,类似于常委和委员之分)最时髦的穿着就是貂皮中褛和貂皮夹克,脖子上戴着根粗大的金项链,手上戴着白金钻戒,剃着小平头,底下则是做工考究的西裤(名牌休闲裤)和名牌皮鞋(休闲鞋)。
就差前额上戴条写着“我是黑社会”五个小字的布条了,其实就是不戴别从都知道这位爷们是吃那路的。
虽说当时社会上流行:“穷装貂富穿棉大`款穿休闲”。但这话就跟什么“蚀钱免灾”“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一样起个自我安慰作用。不是大款穿休闲,而是特别特别大的款才穿休闲,反正真正的有钱人就是穿件破衣服也还是特别特别大的款。
阿总也买了件貂皮夹克,用了8b(0元),他本来就长得方脸圆目宽肩厚背再剃着个平得不能再平的平头,穿上貂皮夹克就像那么回事。
虽说人靠衣装,但不是人人穿上都是那么回事,你叫陈佩斯穿上八路军的衣服他咋看都不像`路军。你叫葛优穿上解放军的军装他咋看都是从**那儿投诚过来的。
同样的貂皮夹克要是穿在单师傅的身上至多像穿了件黑色的狗皮坎件,腊肉个头不小穿上就算是有一点像(仅仅是体态)但要是仔细一看就知道这头小“象”的鼻子原来是二颗大葱!
就是这件貂皮夹克为阿总带来了“破顶”(头被人用酒瓶子砸破了)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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