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和各省的总督都有自己的军队,使用的武器包括长矛、大刀、投掷用的短标枪和防护用的盾牌等,以及后来从奴隶贩子手中购得的少数枪支。军队用于对外扩张和捕捉俘虏。另有近卫队负责都城的治安。
隆达国王虽然拥有国家最高统治权,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王后、贵族会议和民众大会的制约。根据隆达传统习惯,王后“罗孔克莎”(Lukonkeshia,意为“众人之母”)的意见对决定王位的继承有特殊的影响,贵族会议队已故国王的两个正妻的儿子中选出新的“姆旺特”时,必须征求她的同意方可登基。平时,“罗孔克莎”的权力象一个大酋长,自设一个归她管辖的朝廷,收授大臣们的贡品,她的意志不受丈夫的限制。贵族会议除了有权决定国王的人选外,还可对国家事务提出咨询性意见,并对国王的意志起牵制作用。国家的另一重要机构是民众大会,它有权批评“姆旺特”的过失,甚至将他废黜,一些重大事件也由民众大会表决决定,如向异族宣战、道路的开闭等。
国王的权力受到上述三个方面的很大影响,说明在隆达王国里原始社会的残余保留较多,军事民主制时代的痕迹仍依稀可见。在隆达王国的早期历史中,氏族组织尚占有重要地位。有着共同女祖先的一些血缘亲属构成的氏族,依然聚族而居,氏族酋长享有祭司和司法的职权,只是增加了在本族征收贡赋的任务。隆达王国这种落后的社会发展状况,是与它低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分不开的。在17和18世纪,农业经济在隆达人生活中占主导地位,但铁制工具使用较晚,并且尚不普及;手工制作包括制陶、织布、晒盐和缎打铜质制品等;集市贸易很早就已产生,而且在大西洋商业经济的影响下出现了从事长途贸易的商队,贩运诸如欧洲金属器具、巴西烈酒、烟草和亚洲的纺织品,以及当地的土特产。三次社会大分工虽然都已出现,但均未完成。他们属于定居的农业民族,可是在落后的生产工具的限制下,农产品尚不丰富,有时还需要靠打猎、采集和捕鱼补充粮食的不足。专门以手工劳动为生的手工阶层以及手工业内部的进一步分工尚未产生,直到奴隶出现后依然如此。这种特殊现象或许是隆达社会性质较难断定的一大原因。多种社会经济形态的并存,不仅在隆达人中存在,在刚果河流域的许多地区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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