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4-12 23:08:13
(九十九)
暑假对热恋的两个人来说是最轻松的时光了,虽然我俩一起报名了英语培训班,每周四天上课,一个半月多时间,课业负担非常繁重,但是有林超的陪伴,再苦再累也不觉得如何困难。
我向回家过暑假的同学借了自行车,林超骑车带我去上课,中午骑回我们学校吃饭、睡觉,下午再骑车过去继续上课。由于我们宿舍没人,林超几乎天天住在我们宿舍,我俩开始了为期一个半月的“舍友”同丨居丨生活。
林超骑车带着我的时候,我的手非常不老实,一刻不停,不是给他轻轻挠痒痒,就是趁没人注意握着他老二,要不就是手伸进他裤子里摸他屁股。
林超爱穿运动裤,男生都知道运动裤虽然舒服,但一个特点就是容易激突,形状啥的都能看出来,我坐在后面弄林超,他特别容易激动,一激动就没法见人,每次从车上下来都要平静好一会儿之后才能进教室,有时候来不及了只能把书包放在身前遮住下面才能进教室。
和林超一起上课的感觉真的棒呆了。在学校陪我上课时,他都是为了陪伴我,自己学自己的,但坐在培训班里,我俩算是同学了。我每一次看着坐在我身旁专心致志的林超,心里就特别安宁踏实,枯燥乏味的课也觉得没那么单调。
有时候我真的不懂林超为什么会是基,为什么会看上我。林超举手投足之间没有一丁点基的影子,非但没有,还非常潇洒,他长长的手指捏着笔写字的样子非常迷人。在球场上更是所向披靡,风头十足,是一个让女生看了心动,男生看了想结交朋友,大人们看了觉得欢喜的男生。他大气的风格从他学英语也看得出来,他很少做笔记,但听课非常认真,吸收率和记忆率极高,第一次接触时就能完全记住。而我和他就不同,我非常爱做笔记,认为记下来了之后回头看就能没问题,但结果往往是根本没有时间回头看,从而错失了记忆的最佳时机。他的书页上没什么字,偶尔做的笔记也是信手拈来,但都是记忆进了他的心里,而我做的笔记工工整整,非常清晰,可我自己也不怎么看,都留在了本子上。不过林超对我的笔记倒是欣赏有加,他很喜欢我的字,说字如其人,说我的字工整中带着韧劲,让人忍不住多欣赏两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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