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和林讲过我中学四年半的故事,只和她。一来我没有出柜,不可能一天到晚把喜欢过一个女生挂在嘴边。二来生离死别的爱恋在周围同龄人看来,更像是编故事吹嘘,因为很多人没有类似的经历,无法共鸣。生命的本质是无常的,今天还在的,明天谁知道呢?可是没有经历过这些的幸运儿们却是不明白的,教育也没有教人怎样去面对和处理生命的无常。所以只有我和他们谈护肤美容谈热播剧谈明星八卦时,他们才会觉得我是个聊得来的人。
和林不同。她一向乐于去接受新的事物,去获得自己不曾有的人生体验,去自己辩证思考得出结论,最关键的,我说的她信,她说的我也信。
在北京,想找到拉拉群体是很容易的,毕竟我说得上名字的LES酒吧就不下五个,而且我也自信我们两个可以吃得开;但是我们都极少刻意去接触群体,并不是标榜“洁身自好”或是坚决躲入柜中,而是我们都感觉,喜欢上一个女人是自己的事儿,就纯粹感情意义上来讲和男女之间没有本质不同,并不需要把自己边缘化,蜷缩在社会的一角孤芳自赏。
一位我们身边的“同志”曾经感慨:“你说你俩咋不在一块儿呢?TTL也不错啊。”
可我们对于这个提议都敬谢不敏,因为我们之间是朋友,不来电,而且林也不想“资源重复配置”。
再者对于我的性角色,我也迷糊过。和雯在一起时,我被她带领着,很被动,按常理该算P,可是在她之后,在我终于走出来之后,我发现了自己主动的一面,向传统意义上的T转化。但我不想这么被定义,因为就算是T,也能被反攻,被反攻的T算不算纯T,值得探讨。这世道上,没有谁是百分百的什么,那又何必被定义桎梏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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