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四号下午两点,我跟麦克巡逻到开罗大街,突然听到了呼救声,就循声追了过去,我们看到一家珠宝店门前,一个劫匪挟持了一个年轻的女雇员,情绪十分激动,用枪抵着她的头,当时场面十分混乱……”
辩方律师:“好了,查理先生,可以了。我们都知道,维护社会治安,保证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是一个丨警丨察的指责,请问当时的情形是否十分凶险?”
“是!”
辩方律师:“歹徒非常激动,手中又有人质!那以你作为丨警丨察的专业判断,当时的情形,歹徒是否有开枪的可能,人质是不是存在生命危险?”
倏地站起身子,莫晚抢白道:“反对!反对辩方律师诱导证人做出有背事实的假设性答复。”
“反对有效!证人可以不用回答这个问题!”
辩方律师:“法官大人,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随即莫晚跟着站起了起来:“查理先生,请问当时你是否已经拔枪瞄准了歹徒?!”
“那请问您当时是否开了枪?”
“那是因为当时我……”
证人的解释尚未出口,莫晚快速截断了他的话:“请您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有,还是没有?!”
“没有!我…”
“法官大人,我没有问题了!”
简洁的询问,有力的对比,莫晚用最直接的方式比对出了两名巡警对同一案件的判断处理方式。
紧接着,第二名证人被传了上来,是警署的上司,从上层管理以及对被告熟悉的程度,他给出了客观的评断。证明被告人麦克是个称职的警员,而且每年一度的枪法考核成绩是关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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