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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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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庄重小时候跟着方寸大师走江湖练出的本事。

当初走江湖的时候,庄重曾有幸认识一个贼王。那贼王已经五十多岁,跟庄重十分有眼缘,便传了庄重几手。

其中一手就是这个两指夹住东西,然后手指一颤,就能将两指间的东西送入衣袖。不论是多大的东西,钱包还是手机,都能神不知鬼不觉的藏起来。

藏一把飞刀,反而是极简单的。

之前庄重在乔可可遭遇绑架的时候,用铁丝开锁,那更是贼们的看家本领了。

“啊,没干什么。我是在看这金棺呢,老是觉得有点可惜。”庄重指着金棺,说道。

“哈哈,庄兄弟真是性情中人啊,跟哥哥我一样,老子也是不甘心就把金棺扔在这里。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大不了以后再来一趟呗,反正这里又没别人知道。”何大拍拍庄重肩膀,安慰庄重道。

至于庄重方才悄悄藏起来一把飞刀,何大却是一点都没瞧见。

庄重压抑住激动的心情,郑重点了点头。

心中对于这个金棺却是不屑一顾。

神马金棺?渣渣!比得上哥这把飞刀吗?这可是法器哎,法器中的凶兵!杀人于无形之中,只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这种珍贵的法器,根本就难以遇见。想要将法器培养成凶兵,只有杀人一种途径,杀的越多,凶威越盛。但是现代社会,法制森严,去哪培育这种凶兵?只怕还没杀几个人,就被特警击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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