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那就拍雨景,刮风,就拍风景,怕啥。”
“你妈同意了?会不会到我们家撒泼,说我把你拐走了?”
“先把生米做成熟饭,她应该会同意的吧?”
“你问我,我问谁啊,要不我打个电话请示一下你妈?”我佯装拿起手机。
“别,别,千万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就别成心添乱了啊,姑奶奶。”
肖文全家都怕他妈,这个我是知道的。她妈不喜欢我,我也知道。
我们家就住在肖文家对门。确切地说是我妈和我后爸以及他儿子的家。我工作稳定以后就搬出来了,很少回去。
到了影楼门口左右两排帅哥美女齐刷刷敬礼,端茶倒水,尽管我有很深的黑眼圈,化妆师还是妙手回春,所以我对她的化妆技术赞不绝口,镜子里的小女人妆容妖娆好看,婚纱洁白飘逸。化妆师被我表扬得不好意思了,赶紧夸回来,说我什么天生丽质,美人坯子。
如果不堵车三十分钟就可以到越秀公园,然后按照网上拍照攻略估计两小时就解决问题。那么按照既定计划接下来就可以下米煮饭了,如果运气好的话,再等上个个把月,就可以奉子成婚了。
我想今天老天爷敢跟天气预报对着干,那铁定是天公作美要成全我们。婚纱照一拍,就铁板钉钉了。
天时地利,人没和。
我也不想这样的,可是有些事就是偏偏这么凑巧。
摄影车路过维多利亚广场的时候,因为前方车祸路被堵死了,我百无聊赖把头伸出窗外透气,发现广场巨幅海报在宣传80后当红作家的新书签售会,这并不稀奇,这种活动每周末都在这里进行,广场LED屏上现场直播着签售会的盛况,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没有早一秒,也没有晚一分,你肯定以为我在编故事对不对,我看到了一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名字,当场犹如晴天霹雳,脑子里‘轰’的一声,七窍生烟。
跟歌里唱的那样,没有一点防备,没有一丝顾虑,你就这样出现我面前……
如果说名字相同是巧合,那么屏幕上看到的一张我在梦里千刀万剐多次的脸又该怎么解释,我涂满香奈尔口红的嘴一下子变成了O型。
那张陈世美的脸,居然挂着浅浅的淡定自若的笑容。那双昨晚还来骚扰我的眼睛,此刻就在摄像机前低眉浅笑。
怎么今天的签售会,他是主角?上学的时候他就文采出众,赫赫有名的才子,广播站男主播,文学社社长,集各种光环于一身。发表的豆腐块都能编成一本小册子,我还经常去图书馆偷有他文章的杂志。但是有朝一日能成为当红作家还能整个签售会,这个事儿我还从没有想过。
我就傻愣愣地看着屏幕上发生的一切。
现在进行到互动环节,主持人问:“你在书的封面上写着,这是这些年的爱、恨、悲伤、欢欣、疼痛、相聚、别离,是所有旧时光燃烧后的灰烬,是给自己的礼物,当然,它也属于你。读者们都在猜测你说的这个你,是特指某个人还是泛指广大粉丝呢?想好再回答。别伤了粉丝的心哦。”
我把头靠在车门上仔细盯着大屏幕,跟个等待开奖的二逼,张着嘴瞪着眼睛,屏住呼吸。
“特指。”还是那个干净的声音透过麦克风传出来,像泉水叮咚作响,“我想问大家,你有爱人吗,爱而不得的人?”
那一刻现场真安静,好像全世界都失声了。
日期:2015-02-05 12:20:54
他说:“那个人抱起来很温暖,啰嗦起来很烦,在身边有点讨厌,可是这几年我却甚是想念。”
全场掌声雷动。
对,这就是那个说话很文艺腔的人,我想我从一开始喜欢他大抵就是他的与众不同。
主持人接着问:为什么第一站就把《遗忘旧时光》这本书签售会选择了这座城市呢?
“因为,”他略微沉思,低浅吟道:“这是我书里,梦里出现频率最多的地方,我在这里度过了最美好的四年时光,我从没有想过遗忘,也不敢遗忘……”
我的鼻子开始发酸,膝盖发软,胸口疼得翻江倒海,LED屏开始旋转,浑身像筛子一样发抖。
怎么会是他,怎么会是他?这不会是肖文想在我嫁他之前了我一个心愿又给我安排的一大惊喜吗?
肖文曾经说,如果我非要你嫁我,你也不会拒绝对吧,我们也不至于拖到现在,但是我要你心甘情愿地,自己说出来,你心里住着一个人。我在等你彻底忘了他。每当有人提起他,你都不会笑了。
我马上纠正他说,你搞错了,是恨着一个人。
我侧头看了看我旁边的肖文,他一直握着我的手,闭着眼睛跟着cd里的音乐打着节拍,嘴里哼着曲调,心情很好的样子。尽管手心里全是黏糊糊的汗,还非要秀恩爱给摄影师看。还好他还没有发现我的异样。
我苦寻三年的人---王佑泽,就在我昨晚刚发誓忘了他的时候,就这样猝不及防地现身了。
真他妈的不是时候。
我该怎么形容我们之间的关系呢?显然我很不情愿用前男友这个词,因为他并没有亲口跟我说分手。而他刚才那番话饱含深情的话分明带着回味留恋,可是三年前为什么又一声不吭甩了我?
就是这个问题困扰着我,好好的一个花季少女愣是把自己整得疑似更年期提前,终日与失眠和焦虑斗智斗勇。
这几年我无数次期待重逢,我对着镜子反复练习,我烂熟于心背诵的台词又一次涌到了嗓眼。
当年为了我,你都愿意倾其所有,甚至弃自己生命于不顾,到底是哪件事让你开始对我失望,慢慢积累到一声不响的离开我,残忍到三年后的今天我还是这么死心眼跟自己过不去?
说直白点,就是没明白为啥被甩了。我并不是一个文艺的人,只是我要问的对象比较喜欢这种文艺范的表达方式。
我确认他毫无征兆走之前是爱我的,我有信为证。内容我都会背了。
日期:2015-02-05 20:11:26
这封信我保存完好,是王佑泽大四那年冬天放寒假在家里写给我的,每一字每一句我都能想象他握笔写字的样子。
“云昔,我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或许文字更能表达我的内心。你带给我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我从没有那么迫切想和一个人在一起。我坚定,笃信,我们一定会在一起,一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云昔,你还记得吗?有一次我们一起爬山,路过寺庙,你说我们每人许一个愿望,你告诉我你许的是,咫尺天涯,只求闭眼可见。你一直问我许的什么,跟你有没有关系,我现在告诉你吧,我对佛说,今生一定要有云昔在身边。”
我一度以为等我一毕业我们就要结婚的,我天真地做好了同甘共苦一起创业打拼的准备,我也曾傻傻地以为这辈子我们谁也离不开谁的,可是为什么你招呼都不打一个,像个屁一样凭空消失了?
我觉得当时我们离开彼此就像鱼离开了水,人离开了氧气,为了留下他跟我在一个城市,我费尽心思排除万难陪他创业,事业刚有起色,眼看就可以谈婚论嫁了,这个节骨眼他失踪了,杳无音讯,一走三年 。我们不存在门当户对的问题,也没有第三者插足的迹象,所以他走得很突然,很蹊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