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端起糊糊,仰头张开大嘴,灌进去半碗。那汤好鲜,好香,好暖肠胃。使我今生今世吃到的最好的糊糊。
哥羡慕地看着我喝,他一只手扶着舵轮,一只手端着粥碗,小嘴抿着。
喝着糊糊,他说想起了他的家乡。想起了老婆和欢蹦乱跳的娃儿。他说他不爱海,爱窑洞,爱他西北的小院,爱院里的那口井,爱他的老婆孩子。他宽阔的肩膀和胸膛搂住的应该是老婆孩子,而不是狂涛恶狼。
他说他的家离县城有二十多里地,是荒路。从县城到村里,没有公用汽车,全靠两条腿。回家走在这段路上,穿玉米地、高粱地、下沟壑、上崖坡,肩挑着给老婆孩子带回来的东西,精神头特别的足,像杨白劳卖豆腐赚了钱一样。
他说,走这段高原的荒野小路,一点也不感到受罪,反倒是又快又乐呵。在路上听着鸟儿和蝈蝈的叫声,踢着草丛里的蚂蚱,狂想连篇,想起他的老婆,下身就炙热。想起他的一群娃儿,心跳得就特别猛烈。他连奔带跑地回到家,竟有儿女歌笑牵人衣的感觉。看着他的媳妇,就想干那事。
他把窑洞修的和船上的舱室一样,窑窗圆圆的,像船上的舷窗,门修的像船上的门一样厚实。在窑洞里大白天干完那事,就带着孩子收拾他的小院:种菜,浇水,修剪花枝,看着老婆孩子,心里舒坦极了,美极了。
我望着哥,听着他的倾诉,想起了“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的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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