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到了清朝时期,由于养瘦马这个活计利润颇高,扬州便有专门依靠着瘦马生意而生存的从事人口买卖的商户。这些养瘦马的人家里,初买童女时不过十几贯钱,待其出嫁时,可赚达千五百两。一般百姓见有利可图,竞相效法,蔚为风气。于是一时间大大小小的专饲瘦马的小教坊遍布大江南北,仅在官府登记造册者便有数千人家。这些瘦马贩子从购买到培养再到寻找买主,以至于给瘦马跟买主举行婚礼,提供一条龙服务。从扬州买的瘦马,由于受到正规教育,修得满身技艺,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温良恭俭让一样不缺,在主人家中很少惹其他妻妾们生气,也不争风吃醋,很是让男子们放心。有的竟然感觉到扬州瘦马的好处,一而再再而三地去扬州购买。在当时,养瘦马并不是一件见不得人的事,由于瘦马有利可图,一些商贾人家也豢养年纪尚少的女子,倘或遇到慷慨的买主,一赚千金自然是常有的事。
但是瘦马们也并非是相同的一类人等,她们之中还被分为三、六、九等,第一等的瘦马被教授“弹琴吹箫、吟诗写字、画画围棋、打双陆、抹骨牌、百般淫巧”,这样的“瘦马”能卖得一千五百两以上的银子。而这些瘦马或是随着她们的买主去了扬州以外的广阔天地,抑或是守在故土找户合适的人家嫁了。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瘦马都能成功地嫁入富豪之家,最后,那些被挑剩下的瘦马不得不被送入烟花柳巷。当时中国天南地北的欢场中主要就是四大流派,也就是俗称的花粉四帮:大同婆姨、泰山姑子、扬州瘦马、杭州船娘。在秦淮河畔,“扬邦”歌妓大多都是瘦马出身。而且就算有幸被官宦富商纳为小妾的瘦马,也并不见得就会过上那么幸福美满的好日子。瘦马被自家主人玩腻厌倦之后,被当成物品送来送去,或者多人之间相互交换赏玩,在明清时期这些也都是习以为常之事,而那些嫁入官家豪门的瘦马,无故莫名丧命者更是不知有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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