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退休前,因分管的下属单位发生违法犯罪窝案,多名领导干部和专家,涉及利用公职权力和信誉,偷盗、制假、贩卖字画文物被法办,作为分管领导,省文化厅副厅长的他,受到党纪的严厉处分:省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为副处级的处分,省委组织部及时取消了其已经公示的巡视员(正厅级)待遇。考虑到他在美术界有一定的声望,又临近退休,他的处分没有做社会公示。但系统内还是传开了,这件事其实成了“公开的秘密”,许多人为他扼腕叹息,不愿看到学仕双全、堪称人生完美的他,在最后一程,却因下属犯事而受到如此严厉问责,留下偌大的缺憾。也有的人认为,现在的纪律是不是太严苛了,一人做事一人当,下属犯罪,领导要受连累,多少有些替人受过,有点冤屈吧。还有人坚决支持这样的严苛,甚至认为对他的处分轻了,这至少有两点过硬的理由:1.文化犯罪活动持续时间长,非突发性,不可能不露蛛丝马迹,如果没有他的失察、纵容,很难实施到这种程度;2.这些下属大都是他提名任命的,个别专家还是他亲自考察引进的,很难说他与这些人之间没有利益瓜葛,他掺和其中的可能性都是有的,应该抓起来才对;3.文化是文化人的一种人心工程,文化产业是政府的一种信誉产业,在其领导下,文化和文化产业在一个地区某种程度上伤害了人心,背弃了诚信,对社会造成的“潜破坏”不可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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