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9-18 19: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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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曹雪芹是的角度看来,一个滥情且败家的女人,绝对是不可原谅的。当然,秦事件可能真有其事,曹雪芹感同身受,在评论秦可卿时会带上自身情绪的。但以我们旁观者的角度来看,把一切责任推到她身上是不负责任的表现。的确,在感情问题上,秦可卿是做得太出格,特别在“万恶淫为首”的时代,绝对是应该受到遣责的。但说她是“败家的根本”、“首罪宁”这就不公平了,她只不过是义忠亲王与贾敬等策划的政治阴谋中一颗重要的棋子,根本就是身不由己,为什么还要把所有的罪名都加诸之她一身呢?她已经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了!不过联想到历史上多少因女色亡国时的评论,心中释然。说到底,曹老师身为局中人,也不能打破旧有巢臼,他把自家的失败归咎于所谓的“红颜祸水”。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之时,正当初春。记得当初张友士来“探病”时所说的“总是过了春分,就可望全愈了”,此后贾府众人都念念不忘这个“春分”,这个时间点基本上可以看作是秦可卿的人生大限。元宵过后,差不多就是春分的时候。当英莲还是小女孩之时,著名神仙癞僧已提前告诉她最后的结局,有两句谶语“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读之令人恻然。人死如灯灭,英莲郡主的悲剧,始于元宵,终于元宵。再联想起曹雪芹家族在元宵节后被抄家,无怪作者悲愤难平,寒月寂照,更与何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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