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从《商君书》来揣度秦国,那么我们确实可以得出秦国是法家独霸、靠严刑酷法来取得高效率的结论。但是,战国时期的实际情况是,严刑酷法为各国所通行——商鞅变法后的秦国所不同的是,其严刑酷法的施行,严格遵照规则、公平制度来执行,简言之,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了,这才使严刑酷法成为真正能够推动社会生产力进步、国家富强的手段!近世深得其中要髓的是新加坡,用重典而国家强,因为公平,所以并没有人民满意不满意的事。
更关键的是,秦国并非唯商君略而不顾其他。在战国晚期,随着秦国越来越具有独树一帜的大国地位,历代秦王们在建立了天下一统于秦的理想后,同时伴随着“国际”间人才和文化交流的频繁,法家之外的学说,也纷纷进入秦国,商君的“大国策”已不足够,“天下策”进入了秦王们的视野,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当然是执关东思想界牛耳的儒家和墨家。儒家在前面我们已经详细论证过了,下面我们再看下墨家与秦国发生了怎样的一种关系。
日期:2014-10-23 20:22:59
从《商君书》观之,我们可以发现,墨家思想在很多方面与秦国法家指导思想是不谋而合的。譬如:
其一,墨家“兼爱”,主张无差别地对待所有人。而在《商君书#开塞》一节中,同样表达了人类的邪恶和社会的混乱之源就在于人们根据亲疏远近来决定自己的言行,因而反对儒家的那种亲亲观点。尽管墨家与法家之出发点不同,但殊途同归。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ziyungong.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