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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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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明知民知法令也,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妙的正义呢!公道自在人心也包括手握重权之官员的自律与敬畏,这样的日子便是乾坤朗朗。秦人口齿清晰地拒绝了权对法的指手划脚。日本学者堀毅在《秦汉贼律考》一文中指出:“秦律事实上并不象《史记》或《汉书》等史书所说的那样严酷,而且在罪行法定方面的完备程度堪与唐律相媲美。”《周易·噬嗑卦·象辞》说:本卦下卦为震为雷,上卦为离为电,雷电交合是噬嗑的卦象;先王观此卦象,取法于威风凛凛的雷、照彻幽隐的电,思以严明治政,从而明察其刑罚,修正其法律。也不过是这样的理想。秦人的真实之处在于并不满足于“动嘴”,却是扎起袖子,挽起裤脚地去做了。南宋朱熹就很服膺这样的实干精神:

问:“关中形胜,周用以兴,到得后来,秦又用以兴。”

曰:“此亦在人做。当春秋时,秦亦为齐晋所轧,不得伸。到战国时,六国又皆以夷狄摈之,使不得与中国会盟。及孝公因此发愤,致得商鞅而用之,遂以强大。后来又得惠文武昭襄,皆是会做底,故相继做起来。若其间有一二君昏庸,则依旧做坏了,以此见得形胜也须是要人相副。[2]”

做过亭长的刘邦,对秦律之精神实质的把握理当不比刀笔吏出身的萧何、曹参逊色,所以讨厌儒生,见一次嘲弄一次,拿来儒帽当尿盆。这是因为不从事具体工作,妄图凭借巧妙的言谈和空虚的理论来博取官爵,这样的人叫做“劳民(奸巧的人)”。“劳民者其国必无力[3]”。这个结论谁都怕,不只是秦孝公。刘邦清晰记得商鞅的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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