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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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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老告人以为不孝,谒杀,当三环之不?不当环,亟执勿失。

老人控告不孝,要求判以死刑,应否经过三次原宥的手续?不应原宥,要立即拘捕,勿令逃走[4]。

这一规定在《封诊式·告子》中得到了实际的执行:

某里士伍甲控告说:“甲的亲生子、同里士伍丙不孝,请求处以死刑,谨告。”官府当即命令史和牢隶臣前往捉拿,在丙的家里将其捉获。县丞审讯丙,供称:“是甲的亲生子,确实对甲不孝,没有其他过犯。”[5]

这就是扶苏口中的“父叫子死,子不得不死”的司法依据。赵高精通法律,胡亥是他的学生,胡亥便也懂得这个道理。当赵高施展蛊惑,胡亥即说:“吾闻之,明君知臣,明父知子,父捐命,不封诸子,何可言者(父皇临终既未下命令分封诸子,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因此,当扶苏接到令其和蒙恬自裁的诏书时,蒙恬疑其有诈,要扶苏等等再说。扶苏说:“父而赐子死,尚安复请!”立即自杀。

赵高把法律钻了个大窟窿。

面对质疑的人,赵高借助魏冉的前例,于是大开杀戒。腥风血雨之后,堂堂始皇子孙,所遗恐怕不多了。项羽杀进咸阳,又一通乱砍,刘邦最后不得不确认:“秦始皇帝……绝无后。”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始皇无后乎!

可以肯定,秦皇是个通“术”的人。他已经有权有势,若能神秘地玩玩术,使使手段,与权势做个巧妙的配合,人是不难掌控的。然而有时天不遂人愿,问题往往出在轻车熟路的地方,正如船往往翻在不起眼的阴沟里而不是能调起全幅精神头的大江大河一样。蒙氏是秦国的二大战争家族之一,有殊勋于秦国。蒙氏其先齐人,蒙恬蒙毅的祖父蒙骜,自齐入秦,事秦昭王,凭过硬的战功获得爵位。其父蒙武亦是能征善战的战将。至于蒙恬,和当时的大多数一样,学习律法起家,做过狱讼记录工作,并负责掌管有关文件和狱讼档案。后因家世而得为将,统兵出现在塞北。其弟蒙毅侍从秦始皇,据说是形影不离,深得信任。一边是蒙恬与扶苏,一边是秦皇与蒙毅,这是个相当微妙的组合。换言之,秦皇很可能借此而拉拢蒙氏,又可以以蒙毅为人质,提防来自蒙恬的某些不可测的变数。这种担心看来不是多余的。蒙恬死前就说:“今臣将兵三十余万,身虽囚系,其势足以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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