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29 08:59:31
【连载120】
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再怎么老沉也都形同儿戏。再加上行文也不老到,一看就知道是假的,矰于是将学拘禁在官府。学情知不妙,为求脱身,继续编造谎言向胡阳县令“固”提出申诉。申诉信提到:
冯将军的儿子,奴才癸,冒死罪请求湖阳公。老人家命我来南阳郡种地,就谷种、粮食和贷款之事,写了一封私人书信。我曾经在新野县种过地,承蒙新野县丞主贷钱款和粮食一年。该县官员没人敢为难我。现在胡阳少内丞矰说我不是冯将军的儿子,我住在秦中,享有名声,权势也有一点。希望县公出面干预,别让他们拒绝我。
矰立即将案情向县廷作了汇报。县廷于是逮捕了学的舍人“兴”,并在他的指证下,十五岁的学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诲。原来他是想借冯毋择的威名诈骗到一笔款项,然后拿着这笔钱购置衣服、被子、兵器之类,逃出本国亡命到楚国去。
胡阳县就此拟定二条罪名:一是判处学“耐为隶臣”,一是判为耐刑,但可以出钱赎(赎耐)。可惜的是南阳郡虽就此案作出批复,却没有明确学该当何罪[3]。不过治狱官吏因为未能辨清冯毋择的爵位而受到论赀一盾的处罚。
回到邮人的话题。张家山汉简《行书律》明确提到邮人一日一夜行二百里,速度是相当惊人的。这样的邮人必得专职,且由官府任命。同时官府免除其租费负担,并为其提供一定的土地——但这种土地不是私有财产,不能进行专卖、转让或继承。依常理,驿站当设置在交通沿线,其间的距离可以是十里,二十里,或者更多,只有在交通不便的地方,才由亭来代为邮传。由于邮传存在“五百里加急”这种特性,单靠人力跑来跑去是不行的,必有代步的工具——通常是马。这就是说,驿站还兼有食宿的功能,人要吃饭,马要草料。这就解决了官商往来的食宿问题。睡虎地秦简《传食律》为各地驿站统一规定了供应来往官吏的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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