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帝很怜悯和同情缇萦的孝心,于是下诏书废除了所有人的肉刑,用别的刑罚替代。比如原来要脸上刺字的,改为男的修城墙,女的舂米;又比如应该割去鼻子的,改为三百鞭;原来应该斩去左脚的,改为五百鞭。本来已经判为修城墙和舂米的,各自服刑到一定年数后释放。
他的做法和秦时候的严刑峻法形成了鲜明对比。让我们看看实际效果。
秦二世的时候,严刑峻法,曾经到了街上走的人一半都受过刑罚。
而在汉文帝刘恒手里,刑罚反倒大量减少,甚至于一年之内这么大的国家只审判了四百起案件,出现了停止动用刑罚的景象。
这个数字是什么意义呢?你可以对比一下唐太宗李世民时期,有件很出名的事。
有一年李世民将监狱里390多名死刑犯人放回家一年,约好来年秋天回来报到,后来一年之后这些人一个不少的都回来了。
这是在有名的贞观之治期间,一年死刑犯尚且有将近400人。而文帝时候,一年的案件总量才四百起。
你可以想象,那时候的治安有多好!
日期:2014-10-09 08:34:06
四是他下诏救济鳏(死了老婆的人)、寡(死了丈夫的人)、孤(孤儿)、独(没有子女的老人)、穷困之人。
还下令:“八十岁以上者,每月赐给米、肉、酒若干;九十岁以上的老人,另外还赐给布帛和棉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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