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三十一章
9.1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
【译】 孔子很少讲利,谈及命,赞许仁。
【注】 《集释》史绳祖《学斋占毕》:子罕言者,独利而已。当以此四字为句作一义。曰命曰仁,皆平日所深与,此当别作一义。与,如“吾与点也”、“吾不与也”等字之义。
【记】 就《论语》言,确极少讲“利”。但屡次讲“命”,讲“仁”最多,超过百次以上。但多数注疏均释作少讲利和命和仁,与原书不合。亦有解作少言“利”与“命”、“仁”之关系者。
“利”可泛作“功利”、“利益”、“利害”解,孔子虽未直言,却间接讲得并不少。后儒以此章排斥工商,讳言“私”、“利”,但孔子有对子贡“亿则屡中”的赞赏,而“庶之,富之”不也是某种“利”的延伸吗?这一点与孟子并不相同。
“命”很难讲。什么是“命”?一般都说是“命运”、“宿命”、“命中注定”,大有不可抗拒的“必然”含义在内。我前面已说,恰好相反,“命”是偶然性。正因为是“偶然性”,人才难以预测、把握、知晓、控制,于是才有无可奈何的感叹。如真是必然、规律、理势,人就可以去了解、掌握而无须感叹了。“命”之具有神秘性,正在于它是偶然、机遇,超乎人们的知识和想象。任何偶然和机遇都有原因,但不是必然性的理则,所以人们难以用理性的逻辑或经验去推知,而常常通过巫术、占卜等非理性等方式去希望了解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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