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的商业的繁荣,还表现在商人的社会地位得到广泛的认可,商业的意识、商业活动已经深入到社会各阶层。王世贞与书商童某友好,称“千古是知音”。唐顺之与书商胡贸交好:“非贸,则予事无与成。 ”胡死后,唐赠棺并作《胡贸棺记》(《文海?卷3》)。名士李维桢作《赠李汝衡序》,为商人立传,说明社会思想的进步和商人地位的变化:“乡自圣贤乌能不凝滞于物,而与世推移”,“假令一切以贾人法言利析秋毫,将为怨府,其能有宁宇哉!”淡化了 士 、商地位差异的观念。“万历年间,牙人以招商为业。初至,牙主人丰其款待,割鹅开宴,招妓演戏,以为常”(《乌青镇志》)社会下层的居民争相到酒楼买醉,“即舆夫仆隶,奔劳终日,夜则归市淆酒,夫妇团醉而后已,明日又别为计。”(明?王士性《广志绎?卷4》)“往承平时,白下、阊门之贾,岁再往还,里巷衣冠。必曰京式,器御酒果,非吴下不珍。”(康熙《宁化县志?卷1》)“泰之产只苎布耳,苎布之外,一丝一絮,必易于外。而今之富民子弟,服必罗绮,色必红紫,长袖大带,自为得意。一人倡之,十人效之,浮侈志淫,可为太息。”(万历《邵武府志?卷10》) 类似的记载不胜枚举。
日期:2014-07-19 13: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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