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的挖掘只是其价值的一个方面,更大的价值在于数据的交换/分享所创造的价值。这是因为,一方面,数据与物质不同,它具有很强的复用性。而且大多数情况下,数据被分享得越多,其价值也越大!另一方面,既然知识必然地分布于不同的个人和组织之中,那么唯有通过分享和交换机制让大数据流动到有相关知识的个人或组织那里,才能够挖掘出它的价值。由特定的分享/交换机制所连接起来的企业之间(B2B)以及企业与消费者之间(B2C)的协作,才能让大数据在流动中发挥巨大价值——阿里集团将其定位为“数据分享的第一平台”、“相信别人更聪明”。
网状实时协同与数据的交换/分享,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如果说前者更多的是体现了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合作机制,后者则更多的是一种核心的实现过程与路径。数据要实现其价值,就需要流程的流动(网状实时协同),而流程的流动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数据的交换/分享。
如前所述,在工业时代的供应链——一种小规模的协作里,其内部信息和数据的协同已经存在着很多困难,信息时代要构建一个立体、多维、大范围的数据交换和分享机制,就更为不易了。目前可见的是,消费者在信息消费领域已经实现了大规模的网状协作,如微博、文库、搜索、维基百科等。企业在实物商品领域的大规模网状协作虽然较此远为困难,但也不是不可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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