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7-08 12:53:01
【更新】
但在我看来,王继恩“以太祖传国晋王之志素定”,“径趋开封府召晋王”的做法、赵光义“大惊,犹豫不行”的表现并无明显不妥,真正不妥的是宋皇后的表现。
宋皇后是赵匡胤第三任皇后,开宝元年二月入宫(其时赵德芳9岁),并无子嗣,她因为抚养赵德芳亲近之故才自称“母子”。
但赵德芳只是赵匡胤次子,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他都是最末一个顺位继承人。
宋皇后不召长子赵德昭入宫,反而召次子赵德芳,其用心岂不让人生疑?说有所图谋也不算冤枉她,王继恩说「事久,将为它人有矣」就是这个意思。
至于宋皇后见到赵光义后“愕然,遽呼官家,曰:「吾母子之命,皆托于官家。」”与其说是担心赵光义篡夺皇位后又来害她和赵德芳性命,不如说是害怕自己扶戴赵德芳的图谋失败为求自保才说出这番顺服的话来。
当然,对这段记载的解读都是一家之言,并无史料上的依据,下面的分析才是重点。
一个人是否合法即位,判断标准有两项,一是皇储的身份,二是传位的诏书。
很多人认为,赵光义不具备上述两项条件,所以是非法即位。
但事实是,赵光义是合法继承人,上述两项,他一项也不缺。
皇储,即皇位继承人。一般来说,皇储大多是皇太子,而皇太子大多是皇帝的嫡长子,立嫡立长,父死子承,属于皇位传承的主要形态。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ziyungong.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