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太喜欢粉丝经济这个词。
在我看来,这无疑就是一场新的造神运动。
尽管它构建了各种“明星”与受众之间的直接联系,成功地绕过了过去由媒介把持的包装、代理和宣传环节,缩短了传播的距离,但是,这仍是一种仰望。
在“超级女声”时代,它捧红了一批出身草根的音乐学院学生和过气歌手;进入社交媒体勃兴的时期,它在中国造就了一批微博大V、自媒体人和企业品牌,比如薛蛮子、作业本、留几手、罗振宇、高晓松、吴晓波、小米,等等。
粉丝经济,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宗教。神和信徒的关系是,你是我的神我供养你,“用户”直接付费。“在社交网络时代,人跟人的关系纯粹的是被欣赏、被追随的感觉,将来你的生意应该和人际关系连在一起。其实我们做的生意就是粉丝生意。”创业黑马集团创始人牛文文对我说。
“神”们成功地把他生产的内容、制造的产品转换为影响力。每天早晨,你都能准时收听到罗振宇在微信公众号上发送的一段语音,但正如罗所说,他生产的不是内容,而是“魅力人格”。
但它的内部传播路径和组织架构仍是金字塔式的。如神一般的大V高高在上,无论是在线上还是在线下出现,都受到摇滚明星般的欢呼和簇拥,他的每条微博都有数千个转发,他推出的新产品每每缺货,只能走后门弄到F码才能买到。在全国各地,无数粉丝自发地组织分舵,犹如歌手的后援团、粉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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