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篇
馨香茉莉
那一年,我二十八岁,在中部的一个大城市里寄居,像蝼蚁般生存着,跟成千上万面无表情的人们一起,进出于气派但冷漠的写字楼,朝八晚五,上班下班。也许这种生活是好的,对于那些已经习惯并从中获得了乐趣的人们来说。但我却没有乐趣。我上学时学的是文科,在写字楼里面做的是文秘一类的工作,工资微薄,聊以糊口。工作本身也让我提不起兴趣,除了上班时对上司和同事挤出一些微笑外,郁闷、惆怅的情绪一直伴随着多愁善感的我。之所以没有离开这里,没有摆脱这种生活,是因为我没有信心找到更好的工作。我甚至害怕,一旦丢掉工作,我的生存都成问题了,除了在街上摆个盆儿——乞讨之外,我实在想不出还能干些什么而不至于让自己饿死。
我并不是历来如此的。我曾经是个有理想、有朝气的青年,我的理想,就是当作家,更准确地说,当一个超脱世俗、不受束缚的自由撰稿人。很显然,这个理想没有实现。当今社会,写书的人比读书的人多,真写出了有人看的书,并因此而赚了钱的作家,肯定是凤毛麟角的。以前我不懂这个道理,而且对自己的才华很自负,以为能写出惊世骇俗的作品。直到经过一次次的打击之后,我才逐渐认清,自己写出的那么多文字,不过是没人看的垃圾。作家梦破灭了,我就再没有什么梦了。我似乎也老了,二十八岁了,还能有什么作为呢?这个年纪,韩寒已经出过好多本书了,Facebook的创始人扎克伯格已经身家过百亿了。我最有创造力的青春时光都已过去,也没创造出什么来,一想到这点,我就无比沮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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